2011/01/11

记一次保险维权实践

难得发个学术博……

事实部分

周末在家和老妈聊天,听她说起去年年底在银行相熟的理财师那儿购买了新的理财产品。细问之下,所谓理财产品果然就是保险,生生被理财师忽悠成了以储蓄分红功能为主的理财产品。最滑稽的是,因为老妈年纪太大不好投保,被保险人竟然写了我的名字,签名则是老妈在理财师的建议下代替我签的。元旦后保险公司打了回访电话给老妈,老妈才知道还有九天的犹豫期可以全额退保,但一不留神又给忘了。回访电话里老妈还重申了一遍我的名字是她代签的,保险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只是说让我有空的时候去补了签名,但后来也一直没有再联系过,直到周末我听说这件事,却刚好已经过了犹豫期。要来保单一看,封面上写的华泰人寿银行保险,实质是分红型两全险,缴费期5年,年保费5万,基本保险额27万多。

维权过程

我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当即认为这个保险买不得,查了一下《保险法》果然该保险合同应为无效。周末保险公司的热线没有人工服务,于是周一上午分别给银行理财师和保险公司打了电话要求取消该保单。两边自然都还想继续忽悠我补签名维持保单,被我亮身份后一口回绝。一个小时后保险公司来电表示同意全额退保,只是和犹豫期内一样要扣10元手续费,我便答应了,就当花钱买教训吧。

周二一早带着材料去银行办理退保。本来想教训教训那忽悠人的理财师的,结果一眼看到是个大肚皮,心顿时就软了,于是也没多说什么,办妥就走了。这个世道大家讨生活也都不易,不能指望别人处处为你着想,只能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次事情解决得异常顺利,便教育了一下老妈以后要注意的事项(详见下文),以后再不要被人忽悠就是了。

分析部分

我本人并非保险专家,从业领域也和保险无关,本文中对保险的粗浅认识主要来自于两个途径:一是这两年自己买保险的时候在网上做功课习得,二是浏览了09年修订的《保险法》后的一些基本知识。以下ABC知识如有谬误,欢迎指正。

一、什么是两全险?──两全就是生死两全,保期内死了可以拿钱,到期还活着也可以拿钱。

二、理财师介绍保险分红高于银行利率,为什么不能买?──保险的作用是防范风险,不是投资,和银行储蓄更是大不相同:

1、所谓分红率都是预期值,不具有任何约束力,主要作用是忽悠人,实际很难达到。如果不信,可以问理财师或者保代要过去几年的实际分红率作为参考,可能还更靠谱些。

2、以老妈的这张保单为例,年缴5万共五年,实际支出25万,到期取款27万多,能保证的收益率约10%,五年平均下来仅2%还不带复利的。而目前的五年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率为4.55%,五年下来的复利约有25%,是保险收益的2.5倍。

3、定期存款中途取款只有利息损失(定期利率变活期)但绝对不会有本金损失。保险中途退保就惨了,本金损失简直是一定的,只能拿回保险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这个概念稍微复杂一点,有兴趣的自己去了解一下,其实际意义就是退保越早能拿回来的钱越少,看看报道里那些有关保险纠纷比较杯具的故事无不涉及这个概念。

总结就是:保险分红的高收益──吹牛;保证收益──远低于定存;资金灵活度──几乎为零。知道为啥不能把它当理财产品了吧?

经我长期功课研究,大凡这种到期保证还你钱的所谓储蓄型保险其实都是很亏的,真正合算的是消费型保险,即付出去的钱买了保险就拿不回来了的那种。这种保险看似纯消费,但价格比上面那种储蓄型低廉无数倍,和保费差额的利息所得相比还是合算的。只是由于大多数人都只考虑本金,不太重视利息尤其是复利的收益,所以消费型的保险比较挑战大家的惯性思维,可能反倒不如储蓄型的受欢迎,所以品种不多。对于理财师和保代来说,消费型保险的低保费更是直接影响他们的佣金收入,更是不会主动推荐了。

对了还有一种投联险,用缴纳的保险资金做投资。意思也差不多,反正都是保险公司敛财的手段。多的我也不啰唆了,有投保需要的可以自己做功课去。

呃,再啰唆最后一句,现在很多保险也都可以网上买了,尤其是意外险,保代这一关总是有点麻烦,能跳过就跳过吧!

三、什么是犹豫期?──保险买下之后是有几天时间可以反悔的。所以如果在保代的催促下没有仔细看条款的,也可以在犹豫期内退保,基本没有损失(保险公司会收丁点儿管理费之类的),过了犹豫期退保就要按照现金价值损失本金了。所以要充分利用这个犹豫期噢~

四、过了犹豫期为什么我还能全额退保成功?──根据《保险法》,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的,合同无效。在老妈买的这个保险中,我是被保险人,前面说了两全险的概念,我死了是要赔付的,但是我事先完全不知情,签字也是代签,所以合同无效。这点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里已经得知了却也没有提醒投保人。这是我这次最主要的argument,理财师和保险公司在电话里一听我扔出这颗nuclear bomb就知道没什么好多忽悠的了,自知理亏,速度给我退了。

经验教训

本人和同行们出于职业习惯,有看条款的习惯,但大多数人都不会仔细看,因此对自己真正的权利义务其实都一知半解。比如经常炫耀自己某nb信用卡的某同学,只知道自己作为持卡人享有500万的航空意外险,但在看条款之前甚至都不知道必须用该卡买机票才能享受该保险。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不用每个都看,比如iTunes Store购买app的条款我承认我确实没有看过……但和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条款还是要仔细阅读的,比如保险这种,不然等到你索赔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保险钱原来从头开始就是白花的……

爸妈年纪大了,总有些新花招他们难以理解,一般也不会有仔细看条款的习惯。能告诉父母的是,理财方面的事情,他们如果不明白,可以把资料拿回来给我们看,不要擅自仓促决定,即使是熟人推荐。这年头杀熟最狠了,理财顾问和保代什么的其实都是推销员。

这次解决得比较顺利,出乎我意料。我的投诉电话都自己录了音,作为证据,万一钱要不回来,考虑起诉。当然还有后招,如果该理财师有保代资格的,可以去保监会投诉;实在不行也可以去建行投诉,有这次怂恿假冒签名,必然也有前科,要查肯定能查出来。

如果确实要买保险,之前也要做好功课。所谓保代和理财顾问都只会告诉你收益的部分,还不定靠谱,风险和免责都不会说的。保险就是抗风险产品,不能靠它投资理财,所以消费型保险是最经济的,但是由于价格低廉,没有保代会主动推荐这种。分红型的还有投连险什么的,在我看来都是忽悠,要投资就好好走投资的途径。

Posted by leelily

双子女,博爱,犀利,rp好,琴棋书画俱不全,文科生中的理科生,理科生中的文科生 有经常性失眠倾向的小睡神,乔帮主时代的苹果教徒,阿婆粉,木拓粉,以周游世界为人生使命 是律师又不是律师,常年求包养……特征:好养活

View more posts from this author

15 thoughts on “记一次保险维权实践

  1. dreamsafari

    算错了吧。。。银行存款不是这么算的,你不是一口气存25万诶,应该一年一年算
    再说了我有【经常】么。。。

     
    Reply
  2. Patrick

    难得写一次学术贴,要猛顶啊~看完后我又复习了下《保险法》,温故而知新啊~顺便说一句,有没有人跟你提出过,你的博客因为模板的原因,看完一篇文章眼睛会花掉啊~

     
    Reply
  3. susan

    nod条款要看,不过我朋友的前老板本科学数学的,BH到网站注册条款都是往下拉了看过来的,而且还真知道自己看了点啥囧……处女天平交界男+月处女~他还让他们的秘书去学letex或起码Ctex,原因是word排出来无法满足他的龟毛的要求(拜托那不是学术论文不是合同也基本没有公式只是个内部文件也真的要排吗0rz)……

     
    Reply

dreamsafari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d 博主赞过: